导语:晚清、朝鲜时期,礼学道德教育中,谁做得更好呢?
道光帝登基后,仍然重视从入关伊始就一直实施的汉族文化政策,即崇儒重道的文化政策。尤其是当不断发生了以下层穷苦民众为主的白莲教反清起义、太平天国起义以及捻军起义时,道光认为这都与乾隆、嘉庆以后理学相对汉学衰退的学风有关联,所以把康熙皇帝以程朱理学为基础制定的《圣谕十六条》作为人心教化的基本准则并积极地进行了普及。
向例各直省地方官朔望宣讲《圣谕广训》,俾乡曲愚民皆知向善良法美意,允宣永远遵行;惟州县地方辽阔,宣讲仍虑未周俾民间童年诵习潜移默化,以敦风俗而正人心。因此强化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控制,压制反清思想的传播,恢复纲常礼仪秩序,依然是清政府学术文化政策的重要任务。满族入关以后,其实施的文化政策与清朝的政治、社会、文化以及教育等方面均有重大关联。康熙以后,以理学为基础的程朱理学,作为官方哲学为当时政治、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尤其是礼学作为文化政策实践的核心手段之一,在清代备受关注。但是,严格来说,清朝与朝鲜朝相比,礼学产生的影响力可谓是微不足道的。“仁礼学说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但“礼”在理学系统中地位并不突出。”与此相比,乾嘉以后盛兴的汉学以及道光以后复兴的今文经学,与清代礼学道德教育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晚清时期,不仅仅是古文经学,而且理学的大儒者也都承接了清朝中期顾炎武的“以礼代理”、倡导“理学即礼学”的思想。这为晚清礼学道德教育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汉学扬州派的大儒学家凌廷堪发现了孔孟书中不言理,言礼只是宋人捕风捉影之说而已。“在长期研读经书、探究《礼经》的过程中,发现一件令儒生不可思议的事,即宋明理学家大肆鼓吹的“理”字,竟然在先秦儒家的经典中找不出一条出处。”凌廷堪认为宋程朱的“理”寓于“礼”,即先秦说的“礼”就是程朱学的“理”。“廷堪熟于《礼经》,觉得先王本性缘情以制礼,礼之节目仪文,皆具理、合理。理寓于礼,据礼以显,故言礼,理已在其中。
总之,晚清时期,无论汉学派还是崇程朱派,或者以礼为主、以理为主,都与“礼学即理学”、“理学即礼学”的思想大同小异。清代关于礼与理之间的观念比朝鲜性理学者关于理与礼的思想观念更灵活一些,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朝鲜对“理”字只视为天理,“礼”只在现实生活中被视为实践“理”的手段。因此,两朝之间以礼与理的思想为基础实施的礼学道德教育,虽然表面上差不多,但是从实质上来看,可以说朝鲜末期以主理派与主气派为主导的礼学道德教育跟晚清相比已经变得僵硬化了。
前面提到朝鲜礼学道德教育,首先必须要了解关于朝鲜的“理气争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礼”就是把通过理气哲学的探讨而得到的真正的“理”,在具体现实生活中以文物制度的形式呈现。即礼作为实践的主体会保存人间的本性并遏制人欲。因此,实施礼学道德教育之前一定要弄清关于礼理论的核心“理”与“气”的关系。这也可以说是朝鲜独特的礼学道德教育方式之一。